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性公益岗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如》文件要求,我市对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300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用对象: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岗位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1790元/月,深州市、枣强县、故城县、安平县、景县1680元/月,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 1580元/月;
3、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4、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2年;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具体招聘时间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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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1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hs.hrss.gov.cn/art/2021/9/3/art_2385_355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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