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石家庄学院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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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石家庄学院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24人公告

2021-08-23 16:36:43|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参照《石家庄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石家庄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对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初选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用人部门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1.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照片):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各学段学历学位、学习经历(自高中起)、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职务、离职原因等)、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有必要向学校说明的其他情况。

2.相关佐证材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符合面试考核条件的,通知考核时提交原件)。

应聘人员须将以上材料同时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用人单位联系咨询方式见附件1)和人事处邮箱(sjzxyzhaopin@126.com),方可视为有效报名,邮件命名:2021硕士选聘+姓名+招聘岗位公告序号+专业。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9月1日17:00。

(二)复审、考核

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拟考核人选,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通过复审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学校研究通过综合考核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审批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各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311-66617075;15612130668。

附件1:石家庄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附件2: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石家庄学院

2021年8月23日

原标题:石家庄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jz.gov.cn/col/1505457347148/2021/08/23/1629688905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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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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