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沧州青县教育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30人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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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青县教育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30人职位表

2021-08-22 15:47:24|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0.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凡参加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7.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青县2021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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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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