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提高营商环境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现根据《2021年邯郸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安排,参照《邯郸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规定,在邯山区区域内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营商环境监督员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心社会监督员工作。
2.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经验丰富、公正廉洁、联系群众,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4.本人自愿,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二、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职责
1.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便民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2.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参与全区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
4.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5.宣传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措施。
6.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范围
全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街镇(社区)及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
四、聘期及其他
1.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监督资格自动解除。
2.营商环境监督员受聘期间无相应报酬。
3.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纪律要求和管理参照《邯郸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执行。
五、名额分配及推荐责任单位
全区共聘任25人。
区人大代表5人(区人大负责,联系电话:8015831);
区政协委员5人(区政协负责,联系电话:8015751);
工商联代表1人(区工商联负责,联系电话:8034592);
媒体代表1人(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话:8013677);
重点项目代表2人(区发改局负责,联系电话:8016346);
工业企业代表2人(区科工局负责,联系电话:8016909);
服务业企业代表2人(区商务局负责,联系电话:3128333);
建筑业企业代表2人(区住建局负责,联系电话:8018525);
个体工商户代表3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联系电话:8013975);
律师代表2人(司法局负责,联系电话:3128257)。
六、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将名额分配、选聘条件、监督职责、监督范围等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发布公告,报名日期为:8月9日———8月13日,个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推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需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等资料。
2.各推荐部门对个人申请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推荐,8月20日完成推荐。
3.8月24日,领导小区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
4.8月26日,发放证书,启动监督员监督工作。
(联系人:王正义 8011855 师燕强 8011822)
邯山区营商环境优化中心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邯山区营商环境优化中心 关于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dhs.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09_1474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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