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唐山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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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唐山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人公告

2021-08-03 19:06:49| 来源:海兴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滦州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39名警务辅助人员,男性。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91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6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130%之间[标准体重:(身高cm-80cm)×70%;单位为公斤];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6、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主动辞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说明

协助民警开展应急处突、反恐防暴、巡逻查控、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等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1年8月4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21年8月6日17点30分。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表》两份(可在下方下载),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相关考试考务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基础知识;

(二)面试

应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由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曾在武警部队特战、解放军特侦服役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文秘、新闻专业和计算机取得一至四级等级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公安保卫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未达到录用人数,不足部分另行制定招聘方案。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加伙食补贴加绩效奖,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总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报名表.doc下载

原标题:滦州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Yf5L09HBYTZ5zEtgN13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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