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生态环保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生态环保男性工作人员10名,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精细化管控专班男性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6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须为滦州市户籍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男性,专业不限,生态环保相关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5、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岗位说明
工作人员负责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5平方公里所有污染源的巡查排查管控。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1年7日26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21年7月28日。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可在下方下载)两份,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六、考试考核
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并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生态环保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全日制普通类学历,生态环保相关专业。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总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5日
原标题: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生态环保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rmjeRx0Q3VwqtEvZuSn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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