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唐山丰南区面向重点师范院校第二次选聘优秀教师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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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唐山丰南区面向重点师范院校第二次选聘优秀教师9人公告

2021-07-08 20:20:46| 来源:丰南区人民政府官网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需求,根据《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经研究,拟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第二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 面试答辩、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9名(具体情况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省重点以上师范院校 2021 年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 历的应届毕业生(选聘省重点以上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90 年 7 月 1 日至 2003 年 7 月 1 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 “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 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经教育部注册认证学位学历的国(境)外留学生,按国内同级学历对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 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丰南区选聘教师工作小组于2021年7月中旬赴部分高校招聘点组织选 聘工作(高校招聘点为天津师范大学)。符合条件毕业生可先将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 格证明、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证明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唐山市丰南区 2021 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扫 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fnqjyjwwj@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 学校+专业+申报学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下午5点。

(三)资格审核

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为现场考察形式,以试讲(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具 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 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 本理论实践运用等。试讲准备时间 25 分钟,测试时间 7 分钟。选聘工作评 委组现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择优确定聘用 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 60 分,低于 60 分者 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 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 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 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师大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 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公示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 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 《2021 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 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 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区教育局与拟聘毕 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 实不影响聘用的,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 聘人员名册》,由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 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丰南区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 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 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 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应聘人员自负。

4、考生一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具体按选聘时疫 情防控要求操作)。 咨询电话:0315-8196025 教育局 徐老师 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高校名单.doc

附件3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师范专业证明信.doc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7 月 8 日

原标题: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第二次选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fengnan.tangshan.gov.cn/tsfengnan/jiaoyutongzhigonggao/20210708/1199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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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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