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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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公告

2021-07-03 10:21:22| 来源: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官网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有关要求,经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会研究并报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14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条件等详见《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能够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国内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现场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日8:00时至17:00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选聘岗位。

3.报名地点: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承德市高新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北院润泽楼415室)。

4.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 ②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③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按照具体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⑤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⑥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证件原件: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核对。

(二)面试资格初审

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面试

专任教师采取试讲和问题答辩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辅导员、图书馆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统一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聘人员。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四)体检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优先录取),具有相应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承德市户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组成专家组二次面试,按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上述条件有关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出具体检报告。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聘用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对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情况,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防疫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现场报名、面试、体检等环节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服从管理,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按有关防疫要求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376813。

附件>>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1年7月1日

原标题: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tvc.com/m2255171/ReadNews.asp?NewsID=8088&BigClassName=%E3%80%96%E6%96%B0%E9%97%BB%E9%A2%91%E9%81%93%E3%80%97&SmallClassName=%E9%80%9A%E7%9F%A5%E9%80%9A%E5%91%8A&Special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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