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石家庄市直综合、医疗岗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已开通)
(四)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日9:00至6月4日18:00止,进入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8:00止,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以上内容节选自《2021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21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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