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17日 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2.考试科目及内容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30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审核录取
资格初审、体检及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市(州)人社部门、兰州新区管委会确定后,应于资格初审工作开始3日前向社会公布。
嘉峪关市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人员开展初复审工作。初审和复核由不同人员分别把关。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初审名单。对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县(市、区)列入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初审名单的人员下载填写《甘肃省2021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到县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提供以上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各市(州)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无三甲医院的地区可安排至市(州)综合性医院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和体检的人员,由县(区)人社部门报市(州)人社部门复审,由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役高校毕业生提供退役士兵证)、准考证、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四)公示
市(州)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州)人社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地区、岗位,拟选拔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发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州形成拟录取人员报告,于8月24日前将《拟录取人员报告》(含附件2)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各市(州)人社部门和兰州新区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25号)要求,对“三支一扶”全体新招募人员及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市(州)财政部门要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岗前培训任务落实。
(二)安排上岗
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岗位、编制空缺情况和毕业生所学专业及资格条件,将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安排到乡镇基层教育、卫生、农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岗位服务。对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和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也可安排。所有新招募人员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到岗。同时要及时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在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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