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度承德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
6月10日—6月18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二、考察组织实施及考察地点
1.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考察工作由所报考部门的干部(人事)科组织实施。
2.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市法院、市检察院组织实施。
3.报考公安职位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集中审核(时间为6月16-17日);政治考察工作分别由各招录单位公安政工部门组织实施。
4.报考各县(市、区)职位的考察工作由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三、考察内容
1、考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尚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须由校方提供其现实表现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及能否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情况说明、《三方就业协议》原件一式三份。上述人员2021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到考察部门补充考察;届时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本人档案,档案要密封完整。
3、考生自行下载档案审查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
4、报考非公安类的考生自行下载政审表(附件3,正反
面打印)填写完整并由派出所或居委会签署审查意见。
5、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自行下载《公安机
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
以上材料交考察部门。
四、考察有关要求
各位考生及时与相关考察实施部门联系,携带好本人档案和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考察。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核实本人档案存放地址后,及时到以下部门开具《调档函》:
1.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出具。
2.报考公检法部门职位(含各县市区)的考生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出具。
3.报考县(市、区)职位(不含公检法)的考生由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下载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察前主动与考察部门联系,并于考察当日提交3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2021年6月9日
原标题:2021年度承德市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考察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chengde.gov.cn/art/2021/6/9/art_1806_760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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