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河北唐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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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河北唐山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6-06 09:47:53| 来源: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冀教资认〔2021〕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已毕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唐山申请认定。

1.具有唐山市户籍;

2.持有唐山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

(二)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学校所在地在唐山的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唐山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唐山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唐山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唐山参加考试的,可在唐山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其它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4.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1日8:00—2021年6月30日17:00。

(二)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首先完成帐号注册,之后登录申报系统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最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需选择“唐山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本文件第五条如实选择。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

(三)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6月18日至7月1日

2.预约网址:进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陆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申请人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

(1)增加对申请人“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居住证

增加信息项名称2:居住证申领地

注:

a.“居住证”信息项为可选项,如申请人没有申领过“居住证”,可在“有无居住证”信息项选择“无”即可;

b.如申请过“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地”信息项选择申领地的“省份”和“地市”名称。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人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注:

a.“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b.“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确认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7月5日-7月9日。

(二)确认地点安排

已毕业人员,户籍或居住证在唐山市所属各县(市)区,到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其中芦台、汉沽的申请人到户籍归属地现场确认;南堡的申请人到曹妃甸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海港区的申请人到乐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

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到本校确认点确认。其它在唐高等院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一律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到部队驻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确认。

现场确认环节需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可由他人代办。

五、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学校在本市的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供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如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电子信息比对,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加盖唐山市及各县区指定体检医院公章并显示为体检合格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当次有效。

7.近期白色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相关院校要高度重视现场确认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审核,要认真比对相关信息,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证件信息是否能验证通过,认真察看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仔细对照提交的照片是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版本。

申请人在以上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有降低审核标准、违反确认程序或者出现错审、漏审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体检安排

时间:6月21日至7月2日。

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体检表等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http://jszg.hee.gov.cn官方网站查看下载。

关于怀孕人员胸透项目检查问题: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七、证书发放

申请人可于8月上旬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查看证书发放时间,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点击下载附件:

1.唐山市各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

2.唐山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

唐山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唐山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szg.hee.gov.cn/zige/detail/222769/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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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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