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大名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一、岗位征集时间:
岗位征集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5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在我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可承担青年就业见习任务。优先考虑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具体条件规定如下:
1.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失信和违法记录;
2.提供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5个,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在职人员需要15人以上,在职人数依据就业登记或社保参保证明确定);
3.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4.能够持续提供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在我县的行政区域内,便于日常监管;
5.能够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留用参加见习的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7.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职业防护设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提交申请材料:
1、《2021年邯郸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
2、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情况)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
7、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职人员总数15人以上);
8、办公场地租赁或自有房屋、场地证明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9、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好。
四、见习人员待遇:
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以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负责一次性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邯财社〔2019〕11号)要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2017】35号)要求,我县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大名县人社局302室
电 话:6587175
原标题: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大名县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9hgNouD9xMv4Q982j18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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