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垃圾分类,看起来面对的是物,实际上面对的是人。大部分人对垃圾分类知识有所了解,但是仍然存在“高意愿、低行动”现象。“知而不行”是我国大多数居民存在的问题。但是在日本,垃圾分类却是很多人生活中的一种信念、习惯或仪式,人们愿意把精力与时间“浪费”在垃圾分类上。不分类扔垃圾是违法行为,丢错的垃圾会返还家中,若被投诉会被罚款,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会被认为是有损公民道德与社会责任感的丢脸的事情。何以至此?日本政府对国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从儿童时期就开始了,学校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相关课程,孩子从小在学校和家庭中就对垃圾分类方法耳濡目染。政府从垃圾分类方法到丢弃垃圾时间都进行详细规定,每隔一段时间会修订分类手册,以适应实际变化,还单独出版“家庭垃圾收集日历”。有些地区还制定专用垃圾袋,某类垃圾使用特定样式的垃圾袋丢弃。日常里被反复教育,生活中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就会刻在脑子里,上升为一种信念和价值观,甚至成为一种身份认同乃至精神归属的通用符号,最终会习惯成自然。
参考给定资料,针对我国垃圾分类中存在的“高意愿、低行动”现象,联系自己的感受和社会实际,写一篇文章。
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语言流畅。1000~1200字。
提供外部支撑化意愿为行动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生量急剧增长,很多城市面临“垃圾围城”困境。在此环境危机下,垃圾分类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囿于设施不全、相关制度法规不完善和社会风气等,垃圾分类难以全面落地。因此,亟须为垃圾分类提供外部支撑,促使垃圾分类的意愿转化为行动,从而破解垃圾分类难题。
以设施保行,提供分类条件。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若要事情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垃圾分类亦是如此。然而,当前基础设施不完善让很多地区垃圾分类遭遇瓶颈。例如,分类投放设施不完善,导致群众空有分类意愿,却受设施条件限制,无法正常践行;分类回收“一车装”,让前期的精准分类失去应有的价值和效能,也打击了群众的分类积极性。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垃圾分类践行的前提条件,只有加大对垃圾分类设施的投入,让垃圾分类的“硬件”硬起来,才能为垃圾分类做好充足准备。
以法律规行,保障工作实施。《文子》中记述“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是社会一切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分类工作才能顺利推行。以北京为例,早在2002年通过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就对生活垃圾做出了明文规范,2012年出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又对生活垃圾分类作出了全面规范,但由于细则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等,垃圾分类工作始终没能全面推行。而今,垃圾分类成为全体民众的责任,不仅是北京,多地颁布法规政策,完善垃圾分类立法。相信,随着个人责任的明确,垃圾分类工作必能顺利实施。
以教育助行,引领社会风气。垃圾分类非一日之功,而是长久之计,要改变长久以来的“一包扔”,需要一代人观念的更新和习惯的养成。自20世纪70年代,日本便开始从幼儿园进行垃圾分类教育;从垃圾不分类到分为五类生活垃圾,德国民众也接受了近百年循序渐进的垃圾分类教育。反观我国多是“一阵风”式的教育活动,多数民众徒有分类意识,而对于专业的分类知识却难以掌握,由此导致垃圾分类成为空谈。因此,必须要从幼儿教育开始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学习,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可持续力量。
现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相信从设施、法律、教育等方面发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将高意愿转换为高行动,攻克垃圾分类的难题,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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