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关于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1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2021年拟于4月-5月份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50名。现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4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选聘教师10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国家职业高中教育政策,承担职业高中教育任务,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对口招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这9所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的本科生。
(2)42所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或其初始学历为师范类本科。
4. 须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1年威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5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
2.因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计划空缺的,经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空缺计划可调剂至急需、紧缺岗位。
届时通过威县党政门户网(www.weixian.gov.cn)和本校专项招聘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现场报名及面试。
五、聘用及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9-6156936(河北威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0日
附件:1.威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
原标题:威县关于2021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qv9TvqOc4GdlyosGQC9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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