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及有关方面部署要求,现就进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1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及联系方式
审核地点: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313房间。
交通方式:乘公交车10路、29路、59路、311路、317路民心广场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1-87904031。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证件材料参加证件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符合招录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本人户籍材料。
(5)本人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3.证件审核不合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等),或未按规定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照《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请参加证件审核考生佩戴医用口罩并出示“河北健康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方可参加证件审核。
特此公告。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w.hebei.gov.cn/html/tzgg/20210422/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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