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须知
衡水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衡水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报考资格证件审核: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衡水市市民中心三楼西大厅(衡水市桃城区南外环西路128号)
乘车参考路线:乘5路、28路和微1路,市民中心站下车。
二、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户籍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本)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考录部门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考生。
如考生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证明(由考生本人所在党组织或县委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印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证明(由服务基层项目的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及相关协议书、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在编在岗满5年的编制证明(由县级编制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等相关材料,请考生协调相关单位出具,证件审核时一并提交。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资格审查过程中,请考生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泄密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8-2215089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0日
原标题:衡水市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证件审核须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sxfwz.gov.cn/newsinfo/1393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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