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一)面试的通知。5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的时间。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5月8、9、10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5月15、16、17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5月22、23、24日,唐山、保定、邯郸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三)面试的地点。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考生的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面试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拓展阅读
2021河北省考面试前资格审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户籍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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