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利院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保障水平,廊坊市民政局为所属事业单位廊坊市社会福利院招聘一批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需求、综合素质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用编外用工17人,其中护理人员15名;医护专业技术服务人员2名。
招聘岗位 | 招用 | 岗位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 | 岗位说明 |
类别 | 人数 | 代码 | ||||
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 1 | 1 | 临床医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负责孤弃儿童及特困服务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
1 | 2 | 护理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 配合临床医师,做好孤弃儿童及特困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工作。 | |
护理员 | 12 | 3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限女性 | 能够胜任孤弃儿童养育工作要求,照顾儿童的日常生活起居,使他们健康成长。 |
3 | 4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限男性 | 能够胜任特困服务对象养护工作要求,照料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 |
三、招用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廊坊市户籍人员及取得廊坊市区居住证的外地人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中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人员,或者依照相关规定取得廊坊市区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三) 护理员岗位需获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岗位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 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女性护理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男性护理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五) 热爱社会福利工作,身体健康,符合招用体检标准,能够从事夜班劳动;
(六) 符合招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 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有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 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记录,不适合从事儿童服务工作的;
(四)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六) 其他不宜从事招用岗位工作的。
四、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399号廊坊市社会福利院门口,公交车7、17、23、31路社会福利院站下即到。
报名咨询电话:0316-2578003、2578002(工作日时间接受咨询)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8日、29日9:00-11:30,14:00-17:00。
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资格条件要求。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书”一栏签字。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2寸免冠正面近照4张。取得廊坊市区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完成资格审查。报名护理员岗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通知;报名医护岗位的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五、考试
护理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现场报名发放的笔试通知安排为准。
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通知、个人健康承诺书及个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限时90分钟,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高中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生活常识等内容,本次招考不指定参考用书。
成绩公布:笔试完成3日后在廊坊市民政局门口、廊坊市社会福利院门口公布张贴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报考人员也可通过关注“廊坊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报考护理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开招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医护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面试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个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完成当天现场张贴公布。
六、体检
护理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医护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及儿童福利机构录用员工体检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市民政局组成考察组,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同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察合格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人员,与廊坊市社会福利院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派遣手续。廊坊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
九、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按照《廊坊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化用工工资管理办法》计算,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并按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十、防疫须知
1、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向招聘工作人员出示个人行程卡“绿码”。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行程卡“绿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5、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报名参考人员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廊坊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2日
原标题:廊坊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f.gov.cn/ggzp/ww/z/a/mobile_news_detail.html?categoryID=8a93d927748b1b8601748b4f0dc50003&articleId=8aa302a977f1a90a017857a84e380272&select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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