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18日、3月19日、3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到肃宁县人民医院三号楼(行政楼)2楼电教室(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下载并如实填写的证件审核表、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户口簿、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另,岗位仅限于“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考生,证件审核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来自:2020年肃宁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 证件审核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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