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广大考生: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降低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根据《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及网上缴费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1】1号)要求,经廊坊市医师资格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廊坊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采取线上审核模式、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审核时间、步骤:
(一)审核时间:
2021年1月25日—2月8日进行线上审核。
(二)审核步骤:
1.考生登录上传材料。2021年1月25日—2月8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激活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上传提交后将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
2.考点人员审核。审核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审核信息反馈。审核结果将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给考生。
(1)按照考生预留手机号码发送审核短信;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
(3)登录报名网站访问文件上传页面,在页面上部可查看反馈意见。
资料有问题的考生如上传材料需要修订、补充等,请务必在反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审核不通过,放弃本年度考试;“结果反馈”中如需核实原件的,请考生将资料按时间要求邮寄到廊坊市卫生健康委考试中心(广阳道67号),联系电话:0316-2206365。如未按时间要求邮寄,将视为审核不合格;
二、上传资料:
所有考生(包括技能免考考生)按以下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一)上传内容:
1.研究生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河北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及《应届医学专业学位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各1份。
(2)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证明各1份。
(3)已经毕业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试用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2.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另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审核。
3.大专、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4.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5.报考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6.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7.台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者上传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所有上传证件必须是原件拍照上传;
2.需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3.需上传与网报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不允许修订,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通过;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5.2020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6.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7.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8.所上传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须包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等信息;
9.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10.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同时上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若未来得及开具此报告,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
1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计算连续工作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0日;
1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三、网上缴费
从2021年起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费将全部实行网上缴费,由考区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规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89元/人次。医学综合考试(机考)收费标准执业医师276元/人次;执业助理医师138元/人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实践技能考试2021年4月10日前;医学综合考试2021年7月15日前),具体缴费方式附后(附件2)。
因受疫情影响,考试相关工作难免会有各种变动,为保证广大考生及时看到相关通知,请务必关注公众微信号“廊坊卫生考试”。
附件详见:http://www.lfwsksw.com/index.php?m=&c=article&a=detail&id=191
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南。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试中心
2021年1月25日
原标题:廊坊考点关于开展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及网上缴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fwsksw.com/index.php?m=&c=article&a=detail&id=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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