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岗位5253个,共招8343人) | ||
报考 基本条件 |
招录对象 |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 |
年龄 |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间出生)。 | |
学历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
户籍 | 不限户籍岗位4777个。 | |
报名安排 | 公告发布 | 2021年3月1日21:58 |
报名时间 | 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 | |
审核时间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2:00 | |
缴费时间 |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00 | |
缴费标准 | 100元/人(报考公安岗位145元/人) | |
笔试安排 | 个人健康信息 填报 |
3月22日9:00至26日22:00 |
准考证打印 | 3月22日9:00至28日9:00 | |
笔试科目与 时间 |
3月27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3月28日上午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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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测安排 | 体测地点 | 4月20日,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 |
体测时间 | 4月23日,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安排”,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 |
进体测比例 | 不高于5:1 | |
面试安排 | 进面比例 | 不高于3:1 |
笔试成绩 查询时间 |
4月22日前,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是否进入面试(体能测评) | |
证件审核时间 | 4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
证件审核地点 | 4月20日,考生在所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报考省司法厅系统的考生在省司法厅招录网站(http://sft.hebei.gov.cn/)查看证件审核具体地点。省直各部门及省司法厅系统证件审核在省会石家庄市进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证件审核在本市进行;雄安新区证件审核在雄安新区进行。 | |
面试准考证 打印时间 |
5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 |
面试时间 | 第一批:5月8、9、10日,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考生,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考生。 第二批:5月15、16、17日,各设区市剩余考生。 第三批:5月22、23、24日,唐山、保定、邯郸市剩余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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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核方式 | “蛇型分组法” | |
面试分数 |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 |
成绩核算 | 笔试成绩 |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
总成绩 |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 |
体检与录用 | 进入体检比例 | 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
体检安排 | 第一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2日,第二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19日,第三批面试的考生于5月26日,在所报考的省直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网站查看是否进入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同时查看“体检安排”或“体检安排预告”。(体检当日早7点前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 | |
考察、公示 |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在各自招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 |
注:21河北省考体能测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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