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报考政策
1.准备报名应注意什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网上报名时须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网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人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因岗位特殊性、用人单位现有人员年龄结构的原因,少数职位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一线干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司法监狱系统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为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年龄规定执行。
“30周岁以下”是指截至2021年3月1日,不超过31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生源地、兵源地指的是什么?
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兵源地是报考人员入伍时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报考有户籍条件的职位,对落户时间有何规定?
报考有户籍条件要求的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落户时间要求为2021年3月1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怎样理解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无学历电子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9.能否以“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二学位”证书,且第二学位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招考职位表部分标注有“本省范围”具体是指?
“本省范围”是指“陕西生源、兵源,或具有陕西户籍的人员,或陕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
12.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本次考试的职位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审核。职位表中,有部分职位的专业前所加数字为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示区别。
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
职位表中专业类不是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如职位表中的本科学历层级“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目录中法学类及其所包括的专业,而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本科学历层级所设的“法学”专业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目录中“030101K 法学”专业,不等同于法学学科门类及法学类中所包含的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层级“法学”或“法学类”专业,是指教育部目录中法学一级学科及其所包含的二级方向专业,不等同于研究生目录中的法学学科门类(学位授予门类)。
对职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研究生专业二级学科的职位,报考者毕业证上的专业如果为其一级学科名称的,报名时应注明所学的二级学科(方向)。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方向)的证明。
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报考人员也可拨打职位咨询电话与资格审查单位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13.怎样理解“2021年毕业生职位”的要求?
“2021年毕业生职位”报考者为:毕业证落款时间在2021年度,且在2021年9月3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14.哪些人可以报考特设职位?有何具体规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的“特设职位”,专门面向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限规定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以及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七类人员。
具体规定为: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满3年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服务满5年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在乡镇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0年之前招聘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年)、“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特设职位。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截止2021年3月1日,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特设职位。退役士兵报考特设职位的,不享受《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
15.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有何规定?
在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内的各类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凡在2017年2月20日之后,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县及县以下医学本科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免费师范生和学前教育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本次招考对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服务期计算的截止时限统一规定为2021年12月31日。
16.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17.怎样理解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
18.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要在笔试阶段,增加专业科目笔试。另外,其他需要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19.哪些人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怎样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减免报名费的,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先进行网上交费确认。在3月10日-11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办理相关减免业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3:30-17:00。
20.对笔试开考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开考比例,网上报名后无需进行未达开考比例的调剂改报。
21.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将开通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的网络打印程序,考生凭报名信息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22.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身份证吗?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如: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预计2021年4月27日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4.能否申请复核笔试成绩?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将书面告知相关考生。
25.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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