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培养适应新时代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工作3年以上(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学位申请
(一)全国统一考试
1、网上注册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者请务于2021年3月1日期间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点击“申请人登陆”(页面左下角)进入登录注册页面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硕士学位证书用,务必按要求上传)、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及资格审查。已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1)时间:预计在2021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A.申请硕士学术学位考生
a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
a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正在接受规培的相关证明(规培基地开具、证明中须包含规培专业),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3、统考报名及考试
报名参加2021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并完成资格审核的在册学员。
(1)报名流程
A. 3月8日至26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B. 完成我校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C. 完成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D. 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全国统考时间
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17: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资格认定及学位课程考核
通过全国组织的统考合格者,可进行学位申请资格认定并缴纳学费。根据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设置进行自学(依据相关文件要求,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我校将对所设置的学位课程进行考核,考核时间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及学位课程考核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可进行导师双向选择,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课题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四)临床能力考核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五)学位授予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申请人申请学位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三、培养年限
一般为三学年,最长六学年。申请人自资格认定之日起,必须在六学年内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此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关于放开同等学力等研究生非学历教育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收费的复函》(冀发改函【2020】299号)及《河北医科大学关于确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医校【2020】16号)文件精神,每学年每生收取学费10000元,基本学制三学年,共计30000元,通过全国统考后资格认定时一次性缴清。因故中途退学者,退费金额为自退学申请之日至基本学制末按学月计算的学费合计费用。
五、特别提醒
1. 受疫情影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研究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2. 已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及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3. 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联系电话:0311-86266765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gschool.hebmu.edu.cn/RedArt.aspx?articleid=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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