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目 | 子目 | 注释 | |
(一)烟 | 1.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
卷烟实行复合计税。 | |
(二)酒 |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4.其他酒 |
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2.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3. 啤酒的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4. 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5. 葡萄酒消费税适用“其他酒” 子目 6. 对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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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档化妆品 | 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 |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 | |
(五)鞭炮、焰火 | — |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 |
(六)成品油 | 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 从量征收消费税 | |
(七)摩托车 | 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 ||
(八)小汽车 | 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 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企业购进货车或厢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4.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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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 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球头、杆身和握把 | ||
(十)高档手表 | 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高于10000(含)征收消费税 | ||
(十一)游艇 | |||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 |||
(十三)实木地板 | |||
(十四)电池 | 范围: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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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涂料 |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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