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考广东海事局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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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考广东海事局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2021-01-30 13:41:45| 来源:广东海事局官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确定

各职位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员(见附件1)。未达面试人员比例的招考职位,按统一要求进行调剂,确定调剂后进入面试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于2021年2月5日(周五)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参加面试声明》(见附件2)编辑粘贴为邮件正文、《考察联系表》(见附件3)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21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参加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参加面试300110001008张三”。)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二)决定放弃面试的人员应于2021年2月5日(周五)17:00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把《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4)亲笔签名连同身份证一并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广东海事局2021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注意:邮件标题和邮件附件名均按“放弃面试”+“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放弃面试300110001008李四”,邮件附件样例见附件5。)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三)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参加面试声明》邮件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邮件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按本公告及后续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三、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广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拟于3月中下旬举行,面试公告将在广东海事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各位进入面试人员密切关注。

四、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面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证件照: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蓝、红、白底均可),每张背面均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此外面试人员还应另备2张,进入体检后另行提交)。

(二)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三)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原件1份。填写附件前先认真阅读附件中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或附注。

(四)《报名推荐表》: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7)或校方2021年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1份;

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见附件7)。

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见附件8)。

(五)学历学位材料:面试人员本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应届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到单位报到时提交)。

面试人员系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船员适任证书、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页面打印件(cyxx.msa.gov.cn)、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例外情形:1.参加面试的在职船员如提交职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原件确有困难的,面试时可不提交原件,但应提交书面说明并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2.2020年和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可在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职位要求的相应船员等级适任评估和考试、取得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到单位报到时提交。

(七)工作经历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应提交已有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确有困难的,应提供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工作经历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判断。如报考职位有具体专业工作经验要求,则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中应描述具体工作内容。

(八)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关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和聘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交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注意事项

(一)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报考人员),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报考人员的后续各项工作,具体情节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考人员确认面试前,应再次认真阅读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本次公务员考录的《招考公告》《报考指南》和招考简章中的职位条件,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其中,2019年和2020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即毕业后未参加过工作,否则不符合职位要求,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面试、体检期间的食宿可申请广东海事局统一安排解决。申请应于2021年2月5日(周五)前书面向广东海事局提出(将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广东海事局2021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

(四)面试确认后,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应及时报告广东海事局。

(五)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广东海事局网站(www.gd.msa.gov.cn)、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20-89098360、13724149848(可短信咨询);

(二)自动传真:020-89098317;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广东海事局大院怡海楼307人事教育处(邮编510260);

(四)广东海事局2021年考录专用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文章来源》)

2.参加面试声明

3.考察联系表

4.放弃面试声明

5.放弃面试声明样例

6.报名登记表

7.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8.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

广东海事局

2021年1月29日

原标题:广东海事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d.msa.gov.cn/gd/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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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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