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为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对“三农”工作和县教育系统师资严重老化、低学历等状况,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市人社局人才引进(选聘)的批复,进行专项选聘,现就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县教育系统选聘35名,县农业农村局选聘3名。(具体选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本次选聘条件政策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资格条件。
5、(1)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服务年限5年;(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无极户籍或生源地,服务年限5年;(3)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无极户籍或生源地,服务年限5年。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7、岗位条件中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以2020年12月25日以前(不含2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地址:千山东路无极县综合服务楼606房间)。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12月31日17.00,报名费100元。
3、报名要求及所提供相关资料:
此次报名工作由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面试
本次选聘工作由无极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进行此次面试工作。
教育类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教育类专技考生和农业类考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进行结构化面试。凡参加面试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岗位及专业学科进行成绩排名,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
拟聘人选参加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无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报市人社局录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进行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选聘工作,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原则,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选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等。
4、对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无极县选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局
教育局
农业农村局
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原标题: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ji.gov.cn/col/1585720681134/2020/12/25/1608864222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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