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水安全,拟公开招聘运行管理人员55名,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出资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水库、河道、水生态治理和修复等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水能资源开发、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节水改造、非常规水开发利用以及与水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
公司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工程线路总长2055.8公里,包括3条大型输水干渠、7市输水管道工程。供水范围为92个县(市、区)、140个供水目标。
公司下设10个管理处,分别为保沧干渠管理处、廊涿干渠管理处、石津干渠管理处、石家庄管理处、廊坊管理处、保定管理处、沧州管理处、衡水管理处、邢台管理处、邯郸管理处。
公司管理处按三级管理机构设置:一级管理机构为管理处(设综合科、财务科、运行管理科),二级管理机构为管理所,三级管理机构为管理站。公司目前共设41个管理所,159个管理站(含42个泵站、4个调压井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自行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
各管理处所辖泵站 (管理所)运行管理岗位。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在野外,距离城镇较远,须24小时轮班值守。人员到岗后,三年内岗位不做调整。
五、招聘数量
拟公开招聘运行管理人员55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保沧干渠管理处:6名;
廊涿干渠(廊坊)管理处:10名;
石家庄管理处:5名;
保定管理处:5名;
沧州管理处:4名;
衡水管理处:10名;
邢台管理处:7名;
邯郸管理处:8名。
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热爱水利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能力;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不得参加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通过河北省水利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主要流程如下:
(一)报名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2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17:00。
1.报名注册登录。应聘人员登录河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应聘的政策和拟应聘职位条件,参照系统提示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运行管理人员笔试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应聘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9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水利厅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应聘人员,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填报时间: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9日22:00
打印时间: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0日9:00
应聘人员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9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2021年1月9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1.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2.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名人员资格的初审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内发现资格不符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
笔试总成绩满分折合为100分。
考试不提供参考用书,不指定考试具体范围。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2021年1月1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1月1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于2021年1月17日登陆河北省水利厅网站()查询。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和户口页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通过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面试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公司党委研究后报集团党委批准。
(六)公示
聘用人选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行期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不提供住宿。
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运行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t.hebei.gov.cn/a/2020/12/16/E895F7034A1C4B27B85F7A217E6380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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