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G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G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条例》明确了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等规定。此前,L市于4月初就制定并实施《餐饮分餐公筷公勺分餐夹使用规范》,并拟作为全省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L市版规范”极为细致,操作性很强:公筷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其长度比普通筷子长3厘米或4厘米,便于取食,避免混用;在公筷公勺上宜印制“公筷(勺)”的标识或提示语;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公筷公勺宜为红色或白色,明显区别于其他备用筷。
在推广和使用中,L市还明确,消费者和餐饮经营者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夹”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消费者应“积极配合”“自觉使用”。进入地方立法的“公筷公勺”离消费者还有多远?
日前,G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G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推行分餐制等规定。当前,我国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节点”,《条例》的出台即刻受到社会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1)提高公民的健康认识。有助于防控新冠疫情,降低新冠病毒、乙肝病毒等多种传染,方便各取所需,合理搭配营养。
(2)将引领健康就餐的新风尚上升至法律层面,使公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有强制力。
(3)能够节约粮食,避免浪费,让大众转变观念,打造餐桌新文明。
(1)区别于传统的“合餐制”用餐习惯,在落实推广上有着观念、意识层面上的阻力。
(2)缺乏配套的监督体制,导致民众参与度低。
(3)购买新公筷新公勺,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餐饮企业多余的购置和维护成本,造成企业配合度意愿低。
(4)市面上的筷子、勺子的产品式样千篇一律,使用过程中难以区分,也让承担“分餐制”的餐饮企业也有着些许的无奈。
(1)加强宣传力度。将分餐纳入到学生的卫生教育课本中;利用明星效应、群众效应逐步转变成人的健康生活方式教育。
(2)建立“文明餐桌志愿者”的监管制度。鼓励餐饮企业成立志愿者队伍,及时劝导用餐者使用“公筷公勺”和“分餐夹”,将“责任与义务”的落实变得有据可依。
(3)提供政策支持。出台购买“公筷公勺”等相应设备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购置成本,也可实行奖励政策,提高企业配合的积极性。
(4)加强餐具生产企业的“供给侧改革”。举办设计创意制作大赛,推广款式、颜色、使用体验都能区别普通筷勺的餐具,让大众有的选,企业有的用。
1.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
2.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屈原《离骚》
3. 我愿天公怜赤子,莫生尤物为疮痏。——苏轼《荔枝叹》
4. 烟浪溅篷寒不睡,更将枯蚌点渔灯。——皮日休《钓侣二章》
5.以人为本,以财为末;人安则财瞻,本周则邦宁。——陆贽
6.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左丘明《左传·宣公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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