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什么延迟举行?
答:12月12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评估、慎重研究,按照司法部公告,原定于2020年12月19日、20日和2021年1月10日举行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迟举行。
2.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迟后何时举行?
答: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力争在2021年第一季度组织新疆考区延迟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建议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3.延迟考试能做到和正常考试一样吗?
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届时,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严格组织、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新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平公正。
4.通过新疆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人员成绩是否继续有效?
新疆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5.因延迟考试,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报名费如何退还?
答: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须向报名地司法局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原缴费卡号和开户银行支行(分理处)信息。如考生原考试费用由他人代缴,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和开户银行支行(分理处)信息;原缴费银行卡注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新银行卡号和开户银行支行(分理处)信息。
6.延迟考试,是否需要重新打印准考证?
答:自治区司法厅和各考区司法局将根据各地机位资源情况,重新安排考点考场。考生参加延迟举行的考试时,需重新打印准考证。
7.延迟考试,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报名地?
答:考生需与拟更改地司法局联系,如当地机位充足可申请变更。
8.参加延迟举行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人员是否需要重新报名?
答:不需要重新报名。
9.在疆外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未报名参加2020年11月28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人员,可否参加新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
答:已在新疆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向现生活或工作所在地司法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参加延迟的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
10.考生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了解延迟考试相关信息?
答:考生可关注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和法治新疆网发布的信息,也可向报名地司法局咨询,各地(州、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吐鲁番市司法局
哈密市司法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喀什地区司法局
和田地区司法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塔城地区司法局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奎屯市司法局
原标题:关于延迟举行新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答记者问
文章来源: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012/bdb66b3397a442598a3b6b0833d87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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