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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

2020-11-20 14:11:02|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获得辩护。那在考试中辩护制度有哪些考点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自行辩护

顾名思义,自己为自己辩护。在刑事诉讼中,自行辩护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中。

二、法律援助辩护

那么哪些情形可以法律援助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需要申请的;但是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成年是不许要申请的,如果被告人无辩护人,有关机关会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委托辩护

1.什么时候可以委托?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可以委托几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3.谁可以被委托成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4.哪些人不能成为辩护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四、值班律师制度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了值班律师制度。

1.值班律师在哪儿设置?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2.值班律师有什么作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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