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廊坊市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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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廊坊市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0人公告

2020-11-06 11:20:59| 来源: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廊坊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0年11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廊坊市人事人才网()、

廊坊检察院门户网站()、

微信平台等发布《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1月6日09:00至12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5日9:00至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6

2、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

(2)线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线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履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上承诺贯穿书记员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邮件:

A、从廊坊市人事人才网或者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下载《廊坊市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手动填写《报名表》,并将自己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照片处。

B、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日制)、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等。

C、手动如实填写的《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以上资料,将手动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等报名材料拍成照片以及报名者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所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如下:

廊坊市检察院:

报考A岗邮箱:;报考B岗邮箱:;

三河市检察院:;

大厂县检察院:;

香河县检察院:;

开发区检察院:;

广阳区检察院:;

霸州市检察院:;

文安县检察院:。

报名者应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线上回复审核结果(回复到报名者邮箱),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视情况看是否修改。

(4)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全天。

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0日至21日09:00至17:00,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1、技能测试题本委托第三方单位或机构命制,数量至少多于实际用量一套,界时从中随机抽取具体使用题本。

2、内容:包括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两部分,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

3、标准

(1)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搜狗双拼自然码、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2)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方可产生成绩,即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标准为录入速度平均每分钟70字(含本数)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标准的,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续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评分标准》见附件2。

(3)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技能测试成绩查询。11月25日,请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7日9:00至17:00到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题本委托第三方单位或机构命制。

3、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公文写作基本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12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涂卡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5、技能测试通过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两项成绩汇总计算得分的计算公式:技能测试成绩X20%+笔试成绩X40%,考生以上两项成绩汇总计算得分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两项成绩得分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查询:2020年12月5日至6日,请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

(五)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于2020年12月7至8日08:30至17:30由廊坊市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为廊坊市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报名者手动填写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

进入面试人选于2020年12月10日9:00至17:00到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全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6分钟,考生需回答2道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3、面试评委组成:组建2个面试评委组,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相关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5、2020年12月16日至17日,考生可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查询个人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考察政审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2日。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考察人选时,若招聘岗位A岗、B岗出现任一岗位的被考察人选未能达到拟招聘人数,则剩余岗位名额调整至另一岗位使用(按照该岗位剩余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各院政治部分别负责报考本辖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结果报廊坊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3、考生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2个工作日内应按《通知》和考察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察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检察院通知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4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等原因所空出的缺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申领个人“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详见《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

1.《2020年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市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3. 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4.《诚信承诺书》;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6.《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廊坊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6日。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0年11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廊坊市人事人才网()、

廊坊检察院门户网站()、

微信平台等发布《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1月6日09:00至12日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5日9:00至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6

2、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

(2)线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线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履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上承诺贯穿书记员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邮件:

A、从廊坊市人事人才网或者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下载《廊坊市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手动填写《报名表》,并将自己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照片处。

B、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日制)、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等。

C、手动如实填写的《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以上资料,将手动填写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等报名材料拍成照片以及报名者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所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如下:

廊坊市检察院:

报考A岗邮箱:;报考B岗邮箱:;

三河市检察院:;

大厂县检察院:;

香河县检察院:;

开发区检察院:;

广阳区检察院:;

霸州市检察院:;

文安县检察院:。

报名者应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线上回复审核结果(回复到报名者邮箱),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视情况看是否修改。

(4)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2日全天。

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20日至21日09:00至17:00,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1、技能测试题本委托第三方单位或机构命制,数量至少多于实际用量一套,界时从中随机抽取具体使用题本。

2、内容:包括听打录入、看打录入两部分,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

3、标准

(1)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搜狗双拼自然码、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2)看打录入、听打录入满分分别为100分,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方可产生成绩,即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标准为录入速度平均每分钟70字(含本数)且正确率达到90%(含本数),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标准的,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续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评分标准》见附件2。

(3)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技能测试成绩查询。11月25日,请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7日9:00至17:00到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题本委托第三方单位或机构命制。

3、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公文写作基本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12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涂卡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必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的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5、技能测试通过且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两项成绩汇总计算得分的计算公式:技能测试成绩X20%+笔试成绩X40%,考生以上两项成绩汇总计算得分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两项成绩得分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查询:2020年12月5日至6日,请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

(五)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于2020年12月7至8日08:30至17:30由廊坊市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为廊坊市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报名者手动填写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

进入面试人选于2020年12月10日9:00至17:00到北华航空航天学院南门东侧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2日全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6分钟,考生需回答2道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3、面试评委组成:组建2个面试评委组,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4、面试相关要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技能测试得分×2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40%。

5、2020年12月16日至17日,考生可登录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查询个人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考察

考察政审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2日。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考察人选时,若招聘岗位A岗、B岗出现任一岗位的被考察人选未能达到拟招聘人数,则剩余岗位名额调整至另一岗位使用(按照该岗位剩余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各院政治部分别负责报考本辖区进入考察程序人选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结果报廊坊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3、考生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2个工作日内应按《通知》和考察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察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市检察院通知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14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廊坊市人事人才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此期间自动放弃等原因所空出的缺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申领个人“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详见《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

1.《2020年廊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市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3. 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4.《诚信承诺书》;

5.《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6.《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廊坊市检察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gfang.jcy.gov.cn/dwjs/202011/t20201106_3011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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