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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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邢台清河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公告

2020-11-03 15:56:25| 来源:清河县人民政府官网

为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促进我县人社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2020届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冀就字〔2020〕2号)、《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2020年度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和《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社[2019]72号)精神,现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清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中心(奥捷附楼二层)公益性岗位1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名称:公共就业服务。

二、岗位地点及招聘个数:谢炉镇2名;王官庄镇1名

连庄镇1名;坝营镇1名

三、报名条件:1.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政治思想品德好、信用好,并能遵规守纪;3.热爱人社工作,并能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4.身体健康;5.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

四、相关待遇: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1680元/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名称: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中心工作人员

二、岗位地点及招聘人数: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男女各4人。

三、报名条件:1.年龄在20-35周岁以内,五官端正、身体健康;2.能使用计算机办公;3.符合下列就业困难对象条件:(1)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低保家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被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家庭中一名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四、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680元/月(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服务期限:聘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三年,满三年后不再续签。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7号窗口)

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info.qinghexian.gov.cn/content/16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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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134046)
关键词阅读 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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