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招聘综合办公室辅警公告
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现委托衡水一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办公室警务辅助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名称 | 职位描述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性别 | 工作地点 |
文秘职位 | 协助撰写各类信息、简报、汇报、总结、计划等工作 | 1 | 中文或文秘类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18-30岁 | 不限 | 园博园西侧滨湖新区公安分局 |
网络管理职位 | 协助开展内、外网页,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维护及运营等工作 | 1 |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18-30岁 | 男 | 园博园西侧滨湖新区公安分局 |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习期为2个月,实习期间工资为1500元/月;实习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
3、学历:具有中文、文秘或计算机大专及以上学历。
4、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性格稳重,有一定写作功底。
5、男性,身高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具有C1驾驶证,如同时持有D本或E本的,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实行线下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03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04日—2020年11月05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中元大厦4楼411房间。
联系电话://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岗位人员需持相关专业证书),近期同版小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在报名地点领取,内容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打印无效);缴纳报名费100元。
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后,考生资格由滨湖新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进行进行审查、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只设置面试考试,面试成绩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如未按规定考试时间到场及未带全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考。
六、体检
面试通过的考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与考察
通过招聘的考生将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合格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工作表现未达到用人单位要求者用人单位将立即终止其劳动合同。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衡水市公安局滨湖新区分局招聘综合办公室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5MUDsIf1atK1qKeSE1O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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