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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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名公告

2020-10-26 15:01:37| 来源:河北人社网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青园街149号,始建于1955年,其前身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河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大专,是省内唯一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专科院校,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拟通过单位招聘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1月(含11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规定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时-11月7日17时。

(2)电子邮箱:。

(3)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所有附件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以“代码+岗位+姓名”命名。

通过邮箱提供电子扫描材料,报名材料包括:

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准确,报考者亲笔签名;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于1张A4纸上);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考岗位要求报考者为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报考者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均应扫描。

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提供毕业院校相关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

④所报考岗位要求行当、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未注明,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行当、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和成绩单扫描件。

⑤所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自身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有单位公章),或提供盖有单位公章能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发放薪酬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⑥报考者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者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现场复审

学校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现场复审,复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复审时,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确认,特殊情况无法现场确认的事后电话通知。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

1.考生健康管理

因为新冠疫情影响,请考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2.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均可参加。

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管理、艺术修养、高等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方式为试讲,报考者在本岗位专业课程内自选试讲内容。专业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考试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的平均分数为报考者本科目最后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30%。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报考者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总成绩公布时间、方式

总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体检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河北省纪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1026/9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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