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大名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大名县结合实际拟筹建17个城镇社区。为满足社区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大名县城区设置17个社区,每个社区招聘居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一般工作人员5名,共招聘136名。
居委会主任月工资2994元,(含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副主任月工资1738元(含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一般工作人员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含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三、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
(二)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名县户籍;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除大名镇外,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人员。
四、各岗位具体条件
(一)主任、副主任
原则上从全县参加公务员“四级联考”未被录取的大学生、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人员中招聘。要求: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名镇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人员可自愿参加副主任招聘。
(二)一般工作人员
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51名、从城镇“40、50”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34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0岁以下、本人未工商登记注册,未从事经营活动并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公司高管等身份,未实现就业、未缴纳公积金;“40、50”就业困难人员要求: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为失业状态,就业困难,报名当日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且不到退休年龄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人员。且本人未工商登记注册,未从事经营活动并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公司高管等身份,未实现就业、未缴纳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就业大厅。(电话:、)
4.报名所需材料:
(1)主任、副主任: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1号窗口)
(2)一般工作人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证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另需毕业证、报到证)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2号窗口)
现场审核后发放《报名表》,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表交回。(1号、2号窗口)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一场,时间拟定10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各岗位人员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信访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不符合条件的淘汰下延。
(三)面试
1、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五)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主任、副主任由大名镇与县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受聘人员与大名镇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或终止;一般工作人员由大名镇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应届大学生身份的聘期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意愿进行续聘或终止;“40”、“50”人员聘期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或终止。
社区工作人员由大名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及社会保险由大名镇负责代缴代发。因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切待遇自然停止。
2020年 9月21日
原标题:大名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GmVmEnPmXPrNhXk_Lik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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