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9〕17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14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9月11日9:00至14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31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类别 |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 ||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幼儿园) | |||
小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学) | (初级中学)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高级中学)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湖北户籍或居住在湖北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除规定的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报考以外),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在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本次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资格的审核办法和时间安排,由各考区根据本地区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在资格审核时间段内安排,具体详见所报考考区的审核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湖北各考区审核公告(点击查看内容)
考区名称 | 公告内容 | 咨询电话 |
---|---|---|
武汉市 | 武汉市审核公告 | |
黄石市 | 黄石市审核公告 | |
十堰市 | 十堰市审核公告 | |
宜昌市 | 宜昌市审核公告 | |
襄阳市 | 襄阳市审核公告 | |
鄂州市 | 鄂州市审核公告 | |
荆门市 | 荆门市审核公告 | / |
孝感市 | 孝感市审核公告 | |
荆州市 | 荆州市审核公告 | |
黄冈市 | 黄冈市审核公告 | |
咸宁市 | 咸宁市审核公告 | |
随州市 | 随州市审核公告 | / |
恩施州 | 恩施州审核公告 | |
仙桃市 | 仙桃市审核公告 | |
潜江市 | 潜江市审核公告 | |
天门市 | 天门市审核公告 |
2.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时,根据户籍和居住证(有效期内)不同,考生须提交不同证明材料。
第一类:在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2 |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
第二类: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2 |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
已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3 | 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第三类: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
1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2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3 | 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内) |
第四类:港澳台居民
1 | 港澳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居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 |
2 |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 |
已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明材料。
如果学历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取得。10月26-31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12月10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所在地考区报考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报考,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二)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以免错过报考机会。考生信息一经资格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三)本次在湖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省报名公告里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如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五)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六)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
点击下载>>>1-4.doc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3.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4.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8日
原标题: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湖北考区)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ea.edu.cn/html/2020-09/12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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