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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法律考点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20-09-07 16:04:39|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在当前的事业单位考试中都涉及行政法的内容,而行政法规定的内容最主要的就是两个方面:官管民,民告官。这两方面在考试中出现的频率都很高,所以今天咱们一起学习一下行政诉讼中出现频率极高的知识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引言:

学过行政法的同学肯定都知道。我们老百姓维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有两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个点在当前的考试中出现的频率都非常高,其中今天我们要讲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一个重点。那什么是受案范围呢?其实所谓的受案范围,其实通俗的讲就是我国法院管不管。

法院管的(受案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如下: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行政强制不服的;3.对行政许可不服的;4.对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服的;5..对行政征收、征用不服的;6.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对侵犯经营权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不服的;9.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对行政给付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对行政合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对其他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服的。

讲解:

看似很多其实我们可以总结一下,无非涉及到人身权、财产权两大类。同学们需要记住的其实不是法院受理的情形,对于法院受理的情形,大家主要是对各种情形有一个印象。前三个为对具体的管理行为不服的情形;4到8是对于政府的一些认定情形不服的;8到11是对政府的做法不服的情形;最后第12条进行兜底。

法院不管的(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讲解:

我们对法院受理的情形进行了学习,其内容非常繁杂,,不便于我们的学习,而法院不受理的情形却非常的少。在考试中无非就是给受理,考不受理。或者在受理中考不受理的情形。那么大家就只需要记住受理的一类或者不受理的一类就行,很明显我们需要记住的就是不受理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逐个看一下,希望通过讲解来帮助大家记住它们。1是国家行为,例如中国决定与美国建交。我爷爷就死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因此我有很大的意见,那么我能提起诉讼吗?不能,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国家行为具有普惠性,是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们经过慎重抉择而做出的决定。代表着我们整个国家的利益与想法,我们不能因为一己的因素而直接进行反对,因此法院不受理。2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其实换个意思来表达就是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不受理。为何呢?其实这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例如为了维护立法机关的权威性、为了保证国家制度的稳定性,同时也是因为抽象行政行为是一种立法行为,其必然经过我们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深思熟虑,所以我们不允许公民私自提出诉讼。然后看一下第三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其实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原因是行政诉讼是给行政相对人以维护自己权利的救济办法,作为行政单位内部成员,我们对其有相关的救济方式,禁止其与老百姓行使同一种救济方式。第四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其实主要是指向直接找了国务院进行裁决的事项,由于法律已经规定了其为最终裁决,因此法院不会进行干预。

最后大家记住上述的内容以外还要加三个:行政调解、行政指导以及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法院也不受理。解释一下为什么:原因是行政指导和调解的过程中,我们的行政主体并未行使自己的行政职权,而只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一些建议与指导。并未以其职权去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任何行为。故,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法院也不会受理。至于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同样与行政主体的职权无关,因此法院也不受理。

应试:

在考试中主要以直接考察为主,多在选择题中出现。考察是否记忆清楚,直接询问下列哪个情形法院不受理。需要学生将整个知识点有一个明确的记忆,其难度不大,但记忆要求较高。

而在整个知识点中大家从篇幅也能看出重点:不受理的案件。所以大家要将不受理的部分知识多看看并且要尽可能记下来。做题的时候记住了不受理的,剩下的自然是受理部分。

练习:

1.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可以受理:( )

A、派出所无权决定一万的罚款

B、政府对李某家土地使用权的征收

C、执法工作人员将李某打伤

D、公安局局长下班偷开公车将王某撞伤

答案:A、B、C。解析:只有答案D是个人行为,与行政主体无关,其他均为法院受理的部分。

2.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不受理的是:( )

A、交警可以直接收违章的200元罚款

B、县政府建议农户种西瓜,但遇到天干,导致绝产

C、警察王某在抓赌过程中将李某打伤

D、公安局对违法的李某进行了合法的处罚

答案: B。解析:行政指导,法院不受理。

结尾:

民告官是我们考试中非常爱考的知识点,其实不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其受案的范围的差别其实并不大。在考试中最爱考从不受理的范围更是高度的重合,所以大家可以把这两个点放在一起学习,记住了行政诉讼不受理其实行政复议不受理的也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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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1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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