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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事业单位法律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中未遂和中止的区别

2020-08-27 14:00:22|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犯罪的未遂和中止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在做题的过程中很多同学都极易混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那到底什么是未遂、什么是中止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从两者的概念中我们看看它们的区别有哪些。

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即犯罪实施阶段中。犯罪中止则没有要求什么阶段,从开始准备犯罪到犯罪结束的任何阶段,即整个犯罪过程中都可以发生犯罪中止的情况。

发生的原因不同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违背犯罪分子的本意,使其客观上不能完成或主观上感到不能完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1、行为人本身以外的实际障碍,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止等。2、行为人本身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济、经验不足等。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如认为危害结果已经发生而离开现场,实际上危害结果并未发生等,因此犯罪未遂主要是由于行为人自己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中止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

三、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

四、刑事责任不同

犯罪未遂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而犯罪中则是分情况而定,对于中止情况,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就是犯罪未遂和何犯罪中止的不同,因在做题中极易混淆,在案例分析题中建议大家多从发生时间和原因上去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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