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从轻、减轻)
已满14不满18岁,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这里的年龄问题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可以免除,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花朵,是应当,老年人要考虑主观恶性故意与过失。
二、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这是因为要根据精神病人有多大的控制力来判断,所以是裁量性的可以,由于未完全丧失能力,所以不可以免除。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注:身体缺陷可以成为照顾因素,而不能说身体有缺陷就无所畏惧,不能是应当,但还要结合具体的危害性来判断,幅度跨度也很大,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三、犯罪形态
中止犯,造成损失,应当减轻处罚,没有损失的,应当免除处罚
注:主观恶性小所以是应当,也可以记口诀:中有损,应当减,中无损,应当免。
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主客观都有危险,要结合具体危害性。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由于客观因素没达目的,当然不可以免除了,也不能是应当。
四、自首、立功
一般自首、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注:属于量刑情节,也没有达到可以免除的程度,也属于裁量的可以。
自首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注:主客观都表现好,经裁量可以免除。
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由于客观不好,所以是可以,主观非常好,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五、共同犯罪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因为主观恶性大,不能免除,属于可裁量的可以。
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
注:辅助作用大小不一,跨度大可以轻减免,按照法不责众的理念,从犯是应当。
六、正当行为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主客观都好,所以为应当。
以上就是中公教育对刑法总则中的从轻、减轻或免除情形的知识点、原理以及考点的梳理,各位考生在做题时一定要注意掌握清楚具体的概念,这会让大家备考更加从容,有的放矢,避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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