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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卫生法规考试资料:血液的相关知识

2020-08-18 16:59:25|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大家知道人体内最有营养的物质是什么吗?答案是血液。人体内大到器官,小到一个细胞,都需要血液去营养。所以血液对于人体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生活中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一旦受伤失血量过多就会危及生命。这时候就需要立即进行输血抢救生命。血液对生命是如此的重要,所以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建立血站对血液进行保存处理,来保障居民生命健康。

那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对于人们如此重要的血液,它的保存场所——血站,都有哪些特点。

1.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2.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4.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5.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6.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7.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

8.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9.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0.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

11.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12.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13.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14.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1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分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鼓励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16.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相信说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血站执业规范有一个更深的认识了。希望随着大家的不断学习,都可以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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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1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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