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我区现有人力资源,补充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经研究,决定在区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镇和街道差额、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品行原则。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按照报名总人数90%的比例确定,最多不超过35名。
三、选调单位
海滨镇、戴河镇、东山街道、西山街道的下属差额、自筹事业单位。
四、选调对象
北戴河区直属及部门所属差额、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五、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干部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服从选调和工作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五年,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
2.干部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强烈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处理的;
5.有闹访、恶意组织煽动信访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6.因事因病请假全年累计达到60天以上的(除法定假外);
7.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为:)、北戴河区公文交互系统发布《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7月29日—7月30日)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各相关单位务必向本单位差额和自筹事业人员传达公开选调工作公告,自愿报考人员须诚实守信,填写《北戴河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统一登记。各相关单位在资格初审阶段要从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填写《北戴河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报名表》和《统计表》均需加盖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公章和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请务必于7月30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和《统计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党政综合办公楼508室),电子版的《报名表》、《统计表》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咨询电话:。
(三)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合格的,通知本人进入面试测评,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同时,根据复审合格总人数核定选调名额。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面试测评
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1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镇、街道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以抽签形式确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测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地点及面试须知等具体情况,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入围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名额与考生数比例1:1确定入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纳入入围人选。
(六)组织考察
所有入围人选均作为正式考察对象。成立区委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中要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群众口碑、主要特点和不足,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对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存在其他突出问题的考察对象,不能作为拟选调人选。
(七)廉政把关
1.审核档案。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正式考察对象档案进行审核,填写《干部调动档案审核登记表》。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有涂改、造假现象或存疑的,要认真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档案确实存在问题的不能作为拟选调人选。
2.听取意见。充分听取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局、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对拟选调人选有关情况的意见,严格把关,对确实存在问题的不能作为拟选调人选。
(八)岗位选择
基本原则:按照各单位选调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选调资格,按排名进行递补。成绩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优先进行选岗:1.有镇、街道工作经历者优先;2.近三年考核优秀多者优先;3.股级优先;4.工作年限长者优先;5.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若因放弃选岗指标出现空余,则从剩余入围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再次确定考察人选和选岗人员,按上述原则进行岗位选择。最终结果在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选调人员不得选择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九)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执行半年试岗考察期,期满后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用人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考核合格的,由编制部门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后,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配手续,编制部门统一办理入编手续。
七、相关问题
(一)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选调人员原单位工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欠发欠缴部分,由原单位随同类人员一并解决。
(三)选调人员执行半年试岗考察期,期满后,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用人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考核,人员不适用的退回原单位,原单位无条件接收并按新调入人员兑现待遇。
(四)此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到岗后,除提职和公开招聘外,两年内不得调动和借调。
附件:
中共北戴河区委组织部
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9日
原标题: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公开选调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eidaihe.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0&id=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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