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保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地点
保定市七一东路828号,保定市公安局东院大门口集合(由引导员领到体能测评地点)。
二、体能测评时间
7月26日(周日),上午8:30,下午14:30。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进行编组抽签。
三、乘车路线
市内乘4、27、61、63、70、39(临时)路公交车到市公安
局东院站下车,东行约20米路南。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及《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掌握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服从防疫人员安排,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凭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打印的《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3、考生入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候考。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4、考生按规定进行抽签确定评测编号(体能测评序号),考生在所抽签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字迹要清楚工整,并牢记所抽号码,按照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对应号码胸牌,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立即离开测评考场,在指定地点等候体能测评结果。
6、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合格,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带离测评地点。
7、请考生自行准备好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如需食物和饮用水,请考生自备。
8、在体能测评期间,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脱离队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意出入,不得滋事扰乱考场秩序。如需上洗手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考生要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否则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合格的,正式进行该公安职位网上报名;体能测评或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其他职位。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保定市公务员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保定考区考务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ebd.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drsw/index/ccepkfgmclgobbofkolbmooeponhpedf.do?isfloat=1&disp_template=ejldomdfclfjbbofkolbmooeponhpedf&fileid=20200724102104483&moduleIDPage=ccepkfgmclgobbofkolbmooeponhpedf&siteIDPage=bdrsw&infoChecked=n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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