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187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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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1877人公告

2020-07-08 17:38:34| 来源:赤峰教育局官网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0年7月28日9时至2020年8月1日17时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20年8月2日(星期日)

上午0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岗位的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汉语授课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教育局。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其中,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具备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岗位条件不限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的,以岗位条件为准),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决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消除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各报名点、各考点要制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考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下载“蒙速办”APP、申领“健康码”,从报名考试前14天开始每天自测体温并通过“蒙速办”APP进行健康信息申报。同时还应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3.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和行程查验,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4.做好消毒工作。一是空气消毒,报名考试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二是环境物品表面消毒,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等部位要随时消毒。

5.报名考试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发布,请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汉授及“蒙授生”岗位计划表

3.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

赤峰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原标题:2020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jyj.chifeng.gov.cn/xxgk/ggtz/67065bef_8232_4d74_96c6_e9abe38ab8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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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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