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
朔政发〔202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落实好各项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拓展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内全市为各类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5000个就业岗位。其中,为朔城区在建的5所中小学招聘教师350名,为朔州大医院引进招聘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400名,招录公务员3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0名;加大就业见习力度,提供就业见习岗位800个;按照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社群健康助理员的要求,需要提供1166个社群健康助理员岗位;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中煤、同煤等驻朔央省属大型能源企业,以及辖区内优质民营企业提供1500个岗位,充分满足回朔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是积极帮扶推动困难群体就业。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发护林、护路、光伏扶贫等各类公益岗位5000个,保障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军烈属、“4050”人员和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对全市具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员全部进行安置;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至少安置1人就业。(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
三是拓宽渠道保障退役军人就业。对年内退役的计划内人员,全部予以安置。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通过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拓展就业空间,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500个,有效促进退役军人就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
四是搭建平台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劳务协作,加大与经济发达地区、周边省份和省内中心城市、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的精准对接,实施联农带农扶贫机制,依托各级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2万个。(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是加大担保释放自主创业活力。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人员的资金扶持力度。增加创业担保基金财政支持,市本级安排担保基金不少于1000万元,各县(市、区)不少于300万元。为担保对象提供1.4亿元的担保贷款,推动6000人实现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六是开展援助稳定企业就业岗位。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缓、降社会保险费政策,为各类用人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3.19亿元。使用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加大稳岗返还和应急返还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四类服务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其它企业积极开展援助,确保4万多人就业稳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七是加强培训提升全民就业能力。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市培训各类人员10万人次。其中,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3.81万人次;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农民、护工、应急安全、退役军人培训工作,培训人员1.16万人次;各驻朔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利用职工培训经费,做好5.03万人次的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元化职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稳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八是地摊经济全力推动灵活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地摊经济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地摊经济,在市区、县(市、区)的县城和重点集镇规划区域,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开辟自由市场、摊点群、夜市等经营网点,市区范围设置不少于2000个摊点,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个摊点,引导人民群众灵活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是培育载体助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巩固和培育创业孵化基地、扶贫车间、创业园区等载体,借助电商、微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各类创业活动,通过落实吸纳就业补助、创业补贴、税费扣减、培训补贴,支持各类创业,扩大就业范围,实现3000人就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十是建档立卡提供精准就业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就业的工作部署,准确掌握全市劳动力基本信息、培训需求、就业意愿等数据,对全市124万劳动力全部进行建档立卡。6月底前,完成56.8万人的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8月底前,完成67.2万人的城镇劳动力建档立卡;11月底前,对接全省数据库,为制定科学决策和精准就业服务,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要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的保障力度。市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立足职能,抓紧时间推进各项任务,妥善处理好各类劳动关系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大局保持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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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原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uozhou.gov.cn/xxgk/zfwj/202006/t20200622_287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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