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中共石家庄市委机关文印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机关文印中心工作力量,经市人社局批准,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具有事业单位选聘人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本次选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
2.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专业等各项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相关规定。
(二)选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和要求
1.文字录入岗位,1名。女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英语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年以上文字录入和排版工作经历。
2.仓库保管及成本核算岗位,1名。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会计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新聘用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8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于6月30日下午17:00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亚太大酒店(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15号)贵宾楼2512房间。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①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蓝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报名咨询电话:(6月24日-6月27日
9:00-17:00),(6月28-6月30日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审查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聘岗位所需相关理论知识,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选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按照有关规定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相关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待遇。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室
原标题:中共石家庄市委机关文印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jz.gov.cn/col/1490076478426/2020/06/24/1592987729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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