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选确定的条件:
1.从体检合格的应聘考生中,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2.如拟聘人选最后1名出现有2人或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是否本地生源、是否湖北籍及湖北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是否一致、是否参加过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是否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七个条件确定拟聘人选。仍不能确定的,由设岗县对上述条件相同应聘考生进行二次面试。
3.特岗教师拟聘人选达不到设岗县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由省教育厅在设岗市内其他设岗县相同岗位同意调剂的落聘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上述七个条件进行调剂。
4.各设岗县要将所有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拟聘人选、落聘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面试未报到人员等情况报所在市教育局汇总后,于2020年8月10日下班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于2020年8月15日前通过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向社会公示全省拟聘特岗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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