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6名(岗位计划见附件1),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三)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类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应聘初中学段教师的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所载专业要求一致。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本次招聘仅面向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定向招聘: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岗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17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本区中小学在职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0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1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使用)。
中小学教师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19日16:00前,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地址:天衢东路1339号中建华府小区北门西100米路南)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需携带《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学校(院系)出具的能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复审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成绩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根据招聘数和笔试情况,由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确定各学段、各学科最低资格分数线。在资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10(含)至13人(含),统一为27人,14人(含)以上的为1:2。在面试资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面试加试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报名表技能特长项目进行考核,相关器具自带。试讲和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结合招聘计划,进行高分先选并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网站(),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附件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1日
原标题: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jjjskfq.dezhou.gov.cn/n25300384/n25301039/n25301066/c5486378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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