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总成绩。
在两科总分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五)加分事项。
1.对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
2.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加分。
3.对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的大学生加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符合“先进双联户”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6375489)。符合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获奖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符合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的大学生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谁审核、谁加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务必于6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以上内容截取自《2020年西藏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436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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