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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0-06-08 09:29:17| 来源:张家口中公教育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内容截取自《2020年西藏自治区区直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招聘高校毕业生436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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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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